报名流程
科目介绍
201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020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单位认定发证,改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依据职业标准,社会培训评价职业技能等级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
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保育员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新版证书样式
证书颁发部门
证书有效期及复审
保育员等级证,按照等级划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仅限于升级,不需要复审换证,证书终身有效,全国通用。
证书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实行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报名条件
1.初级(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工龄1年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工(五级)后工龄4年(含)以上;
(2)累计工龄6年(含)以上;
(3)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工(四级)后工龄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工(四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中级工(四级)证书,并具有经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中级工(四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工(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高级技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报名资料
报名材料下载:
考证动态
试题预览更多>
资讯预览更多>
添加评论
{{li.nickname}}
{{li.content}}
{{li.create_time}}
{{li.nickname}}
{{li.content}}
{{li.create_time}}